九江警方实行网上办案 案件严禁“体外循环”
作者: 武汉新闻网
更新时间: 2020年10月24日 07: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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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信息化水平,强化执法内部监督,市公安局决定从1月15日起,全面实行网上办案。 据市公安局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信息化水平,强化执法内部监督,市公安局决定从1月15日起,全面实行网上办案。
据市公安局法制处负责人介绍,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全市各级警方所办案件一律从网上流转(报备案件除外),不从网上流转的案件,法制部门不予审核,不出具法律文书,案件审批人不予审批。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对于本级公安机关各警种报送的各类行政、刑事和劳教案件都必须从省公安机关警务综合应用平台的案事件系统中审核,不接受纸质案卷,法律文书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从网上出具,案件全部通过网上流转。
此次实行网上办案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要定期开展网上巡查,编发网上巡查情况通报,将网上案件法律手续办理、案卷证据录入、如实立案、网上执法监督和网上执法考核开展等情况在本级公安机关范围内每月通报。
同时,市公安局要求各级警方在2010年1月31日前建立往外案件备案制度,对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和因停电、网络故障等特殊原因未能网上流转的案件,办案单位必须同时向公安法制部门和上级公安业务部门备案。公安法制部门在审核纸质案卷时,要做好登记备案工作,严格管理和控制纸质法律文书的使用,实现对所有案件的全面监控,严禁案件“体外循环”。各警种要切实按照网上办案的要求,分别抓好录入、审核、出具法律文书、网上巡查等各项工作,不能因为开展网上办案工作影响案件的办理进度。